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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年金采取自愿原則,國家給予稅收政策支持,實行完全積累制,采用個人賬戶管理和市場化運作,其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勞動法》規定,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中將補充養老保險統一稱為企業年金。企業年金不僅是一種企業福利、激勵制度,也是一種社會制度,對調動企業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完善國家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提高和改善企業職工退休后的養老待遇水平,適應人口老齡化的需要,推動金融市場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等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由此可以看出,企業年金基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企業和職工依照企業年金計劃規定的繳費,即企業年金基金本金。二是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而形成的收益。根據
我國企業年金采用信托型管理模式,實行以信托關系為核心,以委托代理關系為補充的治理結構。企業和職工作為委托人將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管理運作,是一種信托行為。企業年金基金作為一種信托財產,獨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應當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確認、計量和披露。
企業年金基金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企業年金基金具有長期性、安全性、穩定性,以及追求長期穩定的投資回報;二是企業年金基金只能用于履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義務,不能支付給企業自己的債權人,也不能返還給企業;三是企業年金基金必須存入企業年金專戶,企業年金基金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應當歸入企業年金基金;四是企業年金基金不屬于委托人等各管理當事人的清算財產;五是企業年金基金不得與各管理當事人自身債務相抵銷。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各方當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和中介服務機構等。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根據各自的職責,設置相應的會計科目和賬戶,對企業年金基金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處理。
(一)企業年金基金委托人
企業年金基金委托人,是指設立企業年金基金的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和職工是企業年金計劃參與者,作為繳納企業年金計劃供款酌主體,按規定繳納企業年金供款,并作為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書面合同,將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管理運作。
(二)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企業年金理事會或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機構,是編制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的法定責任人。
受托人主要職責有:選擇、監督、更換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務機構;制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策略;編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和財務會計報告;根據合同對企業年金管理進行監督;根據合同收取企業和職工繳費,并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供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等。
(三)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
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是指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的專業機構。
賬戶管理人主要職責有:建立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記錄企業、職工繳費以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收益;及時與托管人核對繳費數據以及企業年金基金賬戶財產變化狀況;計算企業年金待遇;提供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信息查詢服務;定期向受托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等。
(四)企業年金基金托管人
企業年金基金托管人,是指受托提供保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等服務的商業銀行或專業機構。
托管人主要職責有:安全保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以企業年金基金名義開設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對所托管的不同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鹭敭a的完整和獨立;根據受托人指令,向投資管理人分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根據投資管理人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負責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和估值,復核、審查投資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財產凈值;及時與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核對有關數據,按照規定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托管報告;保存企業年金基金托管業務活動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資料等。
(五)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是指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的專業機構。
投資管理人主要職責有: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投資;及時與托管人核對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和估值結果;建立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定期向受托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交投資管理報告;保存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投資記錄等。
(六)中介服務機構
企業年金基金中介服務機構,是指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投資顧問公司、信用評估公司、精算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企業年金既是一項重要的經濟制度,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社會制度。企業年金基金作為職工退休后的“養命錢”,關系到每一位職工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客觀上要求企業年金基金日常管理和投資運營必須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確保企業年金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企業會計準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準則)及其應用指南,明確了企業年金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規范了企業年金基金的確認、計量和報告,以真實反映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狀況、投資運營情況、凈資產變動情況,及時揭示企業年金基金的管理風險等信息。
企業年金基金受托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按照企業年金基金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設置相應會計科目和會計賬簿,對企業年金基金發生的有關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企業年金基金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參見表
表11—1 企業年金基金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順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1 銀行存款
2 102 結算備付金
3 104 交易保證金
4 113 應收利息
5 114 應收股利
6 115 應收紅利
7 118 買人返售證券
8 125 其他應收款
9 128 交易性金融資產
10 131 其他資產
二、負債類
11 201 應付受益人待遇
12 204 應付受托人管理費
13 205 應付托管人管理費
14 216 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
15 215 應交稅費
16 218 賣出回購證券款
17 221 應付利息
18 223 應付傭金
19 229 其他應付款
三、共同類
20 301 證券清算款
四、基金凈值類
21 401 企業年金基金
個人賬戶結余
企業賬戶結余
凈收益
個人賬戶轉入
個人賬戶轉出
支付受益人待遇
22 410 本期收益
五、損益類
23 501 存款利息收入
24 503 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25 505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26 531 投資收益
27 533 其他收入
28 534 交易費用
29 539 受托人管理費
30 540 托管人管理費
31 541 投資管理人管理費
32 552 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33 566 其他費用
34 57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本章著重講解了企業年金基金繳費(供款)、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企業年金基金收入、企業年金基金費用、企業年金待遇給付等環節的賬務處理,以及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編報等問題。
企業年金基金由企業繳費、職工個人繳費和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而形成的收益組成。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效益情況和目標,在國家統一規定的范圍內,自主決定企業繳費的具體比例,并按照企業年金計劃約定的參保范圍、企業年金種類和繳費方式,定期進行繳費。對企業來說,企業按照企業年金計劃進行的繳費,屬于企業職工薪酬范圍,其確認、計量及報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企業年金基金繳費(供款)一般流程如下:
(一)企業年金計劃開始時,委托人將相關職工繳費總額及明細情況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將相關信息提供給賬戶管理人。賬戶管理人據此進行系統設置和信息錄入。
(二)繳費日前,賬戶管理人計算繳費總額及明細情況,生成企業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賬單,報受托人確認。
(三)受托人收到賬戶管理人提供的繳費賬單后,與委托人核對確認,核對無誤后,將簽字確認的繳費賬單反饋給賬戶管理人。
(四)繳費日,受托人向委托人下達繳費指令,委托人向托管人劃轉繳費賬單所列繳款總額,并通知受托人。
(五)受托人向托管人送達收賬通知及企業繳費總額賬單。托管人收到款項后,核對實收金額與受托人提供的繳費總額賬單,并向受托人和賬戶管理人送達繳費到賬通知單。
(六)受托人核對托管人轉來數據后,通知賬戶管理人進行繳費的財務處理。賬戶管理人將繳費明細數據和托管人通知的繳費總額核對無誤后,根據企業年金計劃的約定在已建立的個人賬戶之間進行分配。
企業年金基金繳費流程如圖11一1所示。
圖11一1 企業年金基金繳費流程
為了核算企業年金基金收到繳費等業務,企業年金基金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應當設置“企業年金基金”、“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年金基金”科目核算企業年金基金資產的來源和運用,應按個人賬戶結余、企業賬戶結余、凈收益、個人賬戶轉入、個人賬戶轉出,以及支付受益人待遇等設置相應明細科目,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年金基金凈值。企業年金基金銀行賬戶主要有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等。資金賬戶包括銀行存款賬戶、結算備付金賬戶等,其中銀行存款賬戶又包括受托財產托管賬戶、委托投資資產托管賬戶;證券賬戶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和全國銀行間市場債券托管賬戶等。
收到企業及職工個人繳費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結余”、“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結余”科目。
(例11—1)20×7年1月5日,某企業年金基金收到繳費350萬元,其中企業繳費200元、職工個人繳費150萬元,存入企業年金賬戶,實收金額與提供的繳費總額賬單核對無誤。按該企業年金計劃約定,企業繳費200萬元中,歸屬個人賬戶金額為110萬元,另90萬元的權益歸屬條件尚未實現。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3500000
貸: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結余(個人繳費) 1500000
——個人賬戶結余(企業繳費) 1100000
——企業賬戶結余(企業繳費) 900000
企業年金基金收到繳費后,如需賬戶管理人核對后確認,可先通過“其他應付款——企業年金基金供款”科目核算,確認后再轉入“企業年金基金”科目。
企業年金基金來自于企業和職工的繳費等,是職工(受益人)退休后的補充養老保險,其安全性要求高,另外,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轉入、個人賬戶轉出,以及支付受益人待遇等業務頻繁,其流動性要求強。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應當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充分考慮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實行專業化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投資運營。
根據現行制度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應當選擇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其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包括短期債券回購、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和企業債、可轉換債、投資性保險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等。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按市場價計算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投資銀行活期存款、中央銀行票據、短期債券回購等流動性產品及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凈資產的20%;
(二)投資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產品及可轉換債、債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凈資產的50%,其中投資國債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凈資產的20%;
(三)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及投資性保險產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凈資產的30%。其中,投資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凈資產的20%。
企業年金基金有關監管部門將根據金融市場變化和投資運營情況,適時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產品和比例等進行調整。如
二、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流程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一般流程如下:
(一)受托人通知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額度。
(二)托管人根據受托人指令,向投資管理人分配基金資產,并將資金到賬情況通知投資管理人。
(三)投資管理人進行投資運作,并將交易數據發送托管人;同時,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進行會計核算、估值。
(四)托管人將投資管理人發送的數據和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進行核對無誤后,進行清算、會計核算、估值和投資運作監督,并將清算及估值結果反饋給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將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和估值數據發送受托人。如果發現投資管理人的違規行為,應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并及時向受托人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五)托管人復核投資管理人的估值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資管理人。
(六)托管人將估值結果(企業年金基金凈值和凈值增長率)通知受托人和賬戶管理人。
(七)賬戶管理人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凈值和凈值增長率,將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日或按周足額記人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一般流程如圖11一2所示。
圖11一2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流程圖
企業年金基金準則規定,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運營中,根據國家規定的投資范圍取得的國債、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等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續估值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企業年金基金投資公允價值的確定,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的會計核算一般需要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證券清算款”、“結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投資收益”、“交易費用”、“應收利息”、“應收股利”、“應收紅利”、“本期收益”等科目。
(一)初始取得投資時的賬務處理
企業年金基金初始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以支付的價款(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基金紅利)計入投資的成本,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及相關稅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借記“交易費用”科目,按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紅利,借記“應收利息”、“應收股利”或“應收紅利”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資金交收日,按實際清算的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貨記“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11—2)20×7年9月1日,某企業年金基金通過證券交易所購入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國債500手,每手債券面值為1000元,成交金額600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40000元),另發生手續費、傭金等相關稅費2000元。票面年利率3.56%。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1)交易日(T日,即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債券) 560000
應收利息 40000
交易費用 2000
貸:證券清算款 602000
(2)資金交收日(T+1,即
借:證券清算款 602000
貸:結算備付金 602000
(例11—3)20×7年4月1日,某企業年金基金通過證券交易所以10.3元的價格購公司10萬股(其中每股含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0.3元),成交金額103萬元,另發生券商傭金、印花稅等2萬元。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1)交易日(T日,即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A股票) 1000000
應收股利——A股票 30000
交易費用 20000
貨:證券清算款 1050000
(2)資金交收(T+1日,即
借;證券清算款 1050000
貸:結算備付金 1050000
(二)投資持有期間及估值日的賬務處理
1.投資持有期間的賬務處理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或“應收紅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期末,將“投資收益”科目余額轉入“本期收益”科目。
(例11—4)沿用(例11—2),該企業年金基金持有國債期間,按債券票面價值和票面利率計提債券利息。假設一年按365計算,每日計提利息,票面年利率3.56%。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每日應計利息=500000×3.56%÷365=48.77(元)
每日計提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48.77
貸:投資收益 48.77
債券除息日(T日),借記“證券清算款”、貸記“應收利息”。資金交收日(T+1日),借記“結算備付金”、貸記“證券清算款”。
(例11—5)沿用(例11—3),20×7年4月5日,企業年金基金收到購買A股票時已宣告的現金股利,該上市公司發放A股票的現金股利每股0.3元,合計3萬元。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結算備付金 30000
貸:應收股利 30000
2.估值日的賬務處理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應當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進行估值。也就是說,每個工作日結束時,或者每周四或周五工作日結束時為估值日。
估值日對投資進行估值時,應當以估值日的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上一估值日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并以此調整原賬面價值。借記或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例11—6)沿用(例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A股票) 1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l00000
(三)投資處置的賬務處理
處置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時,應在交易日按照賣出投資所取得的價款與其賬面價值(買入價)的差額,確定為投資損益。
出售股票時,按應收金額,借記“證券清算款”科目,按買入時原賬面價值(初始買價),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出售股票成交價總額與原賬面價值(初始買價)的差額,作為投資處置收益金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因債券、基金、股票的交易比較頻繁,出售債券、基金、股票等證券時,其投資成本應一并結轉。出售證券成本的計算方法可采用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等,成本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例11—7)沿用(例11—6),20×7年5月30,該企業年金基金出售A股5萬股,每股市價13元,成交總額為65萬元,另發生券商傭金、印花稅等1800元。
本例中,成交總額扣減傭金、印花稅等為應收證券清算款,共計金額648200元(650000-1800)。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1)交易日(T日,即
借:證券清算款 648200
交易費用 18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A股票) 500000
——公允價值變動(A股票) 50000
投資收益 100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00
貸:投資收益 50000
(2)資金交收日(T+1日,即
借:結算備付金 648200
貸:證券清算款 648200
企業年金基金收入,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營運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企業年金基金收入能夠帶來企業年金基金資產的增加,也可能使企業年金基金負債減少,或二者兼而有之。企業年金基金應每日或每周計算、確認基金收入,并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年金基金收入由以下項目構成:(1)存款利息收入;(2)買入返售證券收入;(3)公允價值變動收益;(4)投資收益;(5)風險準備金補虧等其他收入。
企業年金基金收入項目中,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有關內容及其賬務處理已在第三節“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中進行了介紹。下面主要介紹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其他收入賬務處理有關內容。
(一)存款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
存款利息收入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結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等利息收入。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應按日或至少按周確認存款利息收入,并按存款本金和適用利率計提的金額入賬。按日或按周計提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存款等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存款利息收入”科目。
(例11—8)20×7年9月1日,某企業年金基金在商業銀行的存款本金為1500000元,假設一年按365天計算,銀行存款年利率為1.98%,每季末結息,該企業年金基金逐日估值。每日銀行存款應計利息=存款本金×年利率÷365=1500000×1.98%÷365=81.37(元)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1)每日計提存款利息時
借:應收利息 81.37
貸:存款利息收入 81.37
(2)每季收到存款利息時(假設每季收息7425元)
借:銀行存款 7425
貸:應收利息 7425
(二)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的賬務處理
買入返售證券業務,是指企業年金基金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一定價格買入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將該批證券返售給其他企業,以獲取利息收入的證券業務。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應于買入證券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確認為一項資產,在融券期限內按照買入返售證券價款和協議約定的利率逐日或每周計提的利息確認買入返售證券收入。
企業年金基金應設置“買入返售證券”、“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等科目,對買入返售證券業務進行賬務處理。買入證券付款時,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借記“買入返售證券——××證券”科目,貸記“結算備付金”科目。計提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買入返售證券到期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科目;按買入時的價款,貸記“買入返售證券”科目;按已計未收利息,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本期應計利息,貸記“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期末將“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余額轉入“本期收益”科目。
(三)其他收入的賬務處理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風險準備金補虧。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投資管理人應當按當期收取的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的一定比例提取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由托管人專戶存儲,專項用于彌補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虧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提取比例為20%,余額達到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凈資產的10%時可不再提取。企業年金基金取得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用于補虧時,應當按照實際收到金額計入其他收入。
(例11—9)20×7年1月10日,某企業年金基金估值時確認當日虧損25萬元。按規定,將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25.73萬元用于補虧。已知:該企業年金基金按日估值;投資管理人提取的風險準備金結余60萬元,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250 000
貸:其他收入——風險準備金補虧 250 000
企業年金基金費用,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營運等日常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企業年金基金費用可能表現為企業年金基金資產的減少,或企業年金基金負債的增加,或二者兼而有之。企業年金基金每日或每周確認、計算基金費用,并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企業年金基金費用由以下項目構成:(1)交易費用;(2)受托人管理費;(3)托管人管理費;(4)投資管理人管理費;(5)賣出回購證券支出;(6)其他費用。
企業年金基金費用的開支范圍受到法規制度的嚴格約束。如《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受托人、托管人提取的管理費均不得高于企業年金基金凈值的0.2%,投資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費不得高于企業年金基金凈值的1.2%。但賬戶管理費(每戶每月不超過5元)不屬于企業年金基金費用,由企業另行繳納。
(一)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運營中發生的手續費、傭金以及相關稅費,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機構、券商的手續費和傭金以及相關稅費等其他必要支出。企業年金基金應設置“交易費用”科目,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交易費用”科目,貸記“證券清算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和投資管理人管理費
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和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是指根據企業年金計劃或合同文件規定的比例,提取的相應管理費。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受托人、托管人提取的管理費均不得高于企業年金基金凈值的0.2%,投資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費不得高于企業年金基金凈值的1.2%。企業年金基金應當設置“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應付受托人管理費”、“應付托管人管理費”、“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等科目,對發生的上述管理費,分別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年金基金計提相關費用時,應當按照應付的實際金額,借記“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科目,同時確認為負債,貸記“應付受托人管理費”、“應付托管人管理費”、“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科目。支付相關管理費用時,借記“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將“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科目的借方余額全部轉入“本期收益”科目。
(例11—10)20×7年4月1日,某企業年金基金市值為10000000元。投資管理合同中約定:投資管理費年費率為基金凈值(市值)的1.2%;一年按365天計算,按日估值。
當日應計提的投資管理費=基金凈值×年費率÷當年天數
=10000000×1.2%÷365=328.77(元)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管理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 328.77
貸: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 328.77
(例11—11)20×7年4月1日,某企業年金基金市值為10000000元。受托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中均約定:受托人管理費和托管人管理費年費率均為基金凈值(市值)的0.2%;假設一年按365天計算,按日估值。
當日應計提的受托人管理費=基金凈值×年費率÷當年天數
=10000000×0.2%÷365=54.79(元)
當日應計提, 的托管人管理費=基金凈值×年費率÷當年天數
=10000000×0.2%÷365=54.79(元)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受托人管理費——××受托人 54.79
貸:應付受托人管理費 54.79
借:托管人管理費——××托管人 54.79
貸:應付托管人管理費 54.79
(三)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賣出回購證券業務,是指企業年金基金與其他企業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按照一定價格賣出證券,到期日再按合同約定的價格買回該批證券,以獲得一定時期內資金的使用權的證券業務。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應在融資期限內,按照賣出回購證券價款和協議約定的利率每日或每周確認、計算賣出回購證券支出。
企業年金基金應設置“賣出回購證券支出”、“賣出回購證券款”等科目,對賣出回購證券業務進行賬務處理。賣出證券收到款時,按實際收到價款,借記“結算備付金”科目,同時確認一筆負債,貸記“賣出回購證券款——××證券”科目。證券持有期內計提利息時,按計提的金額,借記“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到期回購時,按賣出證券時實際收款金額,借記“賣出回購證券款——××證券”科目,按應計提未到期的賣出回購證券利息,借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借貸方差額,借記“賣出回購證券支出”科目,按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結算備付金”科目。期末將“賣出證券支出”科目余額轉入“本年收益”科目。
(四)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上述(一)、(二)、(三)費用以外的其他各項費用,包括注冊登記費、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審計費用、律師費用等。根據現行法律制度的規定,基金管理各方當事人因未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得列入企業年金基金費用。
企業年金基金應當設置“其他費用”等科目,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對發生的其他費用進行賬務處理。發生其他費用時,應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發生的其他費用金額較大,比如大于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也可以采用待攤或預提的方法,待攤或預提計入基金損益,但一經采用,不得隨意變更,且年末一般無余額。
(1)采用待攤方法的,發生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攤銷時,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
(2)采用預提方法的,預提時,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科目;支付費用時,借記“預提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期末,應將“其他費用”科目的借方余額全部轉入“本期收益”科目。
(例11—12)20×7年1月1日,某企業年金基金市值為3.5億元,該日發生信息披露費3000。假設按日估值。
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費用 3000
貸:銀行存款 3000
企業年金待遇,是指企業年金計劃受益人符合退休年齡等法定條件時,應當享受的企業年金養老待遇。企業年金計劃受益人,是指參加企業年金計劃并享有受益權的職工及其繼承人。企業年金養老待遇支付水平受到繳費金額、繳費時間、投資運營收益情況等因素影響。企業年金待遇給付方式,由企業年金計劃約定,分次或一次支付。
企業年金待遇給付一般流程如下:
(1)委托人向受托人發送企業年金待遇支付或轉移的通知。
(2)受托人通知賬戶管理人計算支付企業年金待遇。
(3)賬戶管理人將計算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結果反饋受托人,并與受托人核對。
(4)受托人核對后通知托管人和投資管理人進行份額贖回。
(5)受托人根據賬戶管理人提供的待遇支付表,通知托管人支付或轉移金額,托管人將相應資金劃入受托人指定專用賬戶,并向受托人和賬戶管理人報告。
(6)受托人指令賬戶管理人進行待遇支付的賬戶處理,賬戶管理人與托管人提供的支付結果核對,扣減個人賬戶資產,并向受益人提供年金基金的最終賬戶數據或向新年金計劃移交賬戶資料。
企業年金待遇給付運作流程如圖11一3所示。
圖11一3 企業年金待遇給付流程圖
企業年金基金應設置“企業年金基金——支付受益人待遇”、“應付受益人待遇”等科目,按受益人設置明細賬進行賬務處理。給付企業年金待遇時,按應付金額,借記“企業年金基金——支付受益人待遇”科目,貸記“應付受益人待遇”科目;支付款項時,借記“應付受益人待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例11—13)20×7年11月5日,某企業年金基金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和委托人指令,支付退休人員企業年金待遇,金額共計70000元。該企業年金基金賬務處理如下:
(1)計算、確認給付企業年金待遇時
借:企業年金基金——支付受益人待遇 70000
貸:應付受益人待遇 70000
(2)支付受益人待遇時
借:應付受益人待遇 70000
貸:銀行存款 70000
此外,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的規定,因職工調離企業而發生的個人賬戶轉出金額,相應減少基金凈資產。因職工調入企業而發生的個人賬戶轉入金額,相應增加基金凈資產。企業年金基金應設置“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轉入”、“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轉出”等科目,按受益人設置明細賬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年金基金凈資產,又稱年金基金凈值,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受益人在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等于企業年金基金資產減去基金負債后的余額。
企業年金基金凈資產=期初凈資產+本期凈收益+收取企業繳費十收取職工個人繳費+個人賬戶轉入-支付受益人待遇-個人賬戶轉出
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在一定會計期間已實現的經營成果,其金額等于本期收入減本期費用的余額。其中,本期收人包括:存款利息收入、買人返售證券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本期費用包括:交易費用、受托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賣出回購證券支出、其他費用等。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直接影響基金凈值的變動。
需要說明的是,企業年金基金資產不僅包括委托給投資管理人管理的資產,還包括未委托給投資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現金資產。
企業年金基金凈值增長率,是當期基金凈值與前期基金凈值的差額除以前期基金財產凈值的比例。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凈值和凈值增長率,按日或按周足額記入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在收益記入日,賬戶管理人根據托管人提供的、經受托人復核的企業年金基金凈值和凈值增長率,并根據企業賬戶和職工個人賬戶前期余額,計算本期各賬戶應記入的投資運營收益。
其計算公式如下: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的規定,資產負債表日,應當將當期企業年金基金各項收入和費用結轉至凈資產,并根據企業年金計劃按期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企業和職工個人賬戶。
企業年金基金應設置“本期收益”等科目。“本期收益”科目核算本期實現的基金凈收益(或凈虧損)。期末,結轉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時,將“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期收益”科目貸方;將“交易費用”、“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投資管理人管理費”、“賣出回購證券支出”、“其他費用”等科目的余額轉入“本期收益”科目借方。“本期收益”科目余額,即為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或凈虧損)。凈收益轉入企業年金基金時,借記“本期收益”科目,貸記“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科目;如為凈虧損,作相反分錄。將凈收益按企業年金計劃約定的比例轉入個人和企業賬戶時,借記“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貸記“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結余”、“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結余”科目。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受托人負責編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和財務會計報告。這就是說,受托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企業年金理事會或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機構是編報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的法定責任人,應當按照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準則的規定,負責編制和對外報告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F行相關法規規定,受托人應當在年度結束后45日向委托人和監管機構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年金基金年度財務報告。
此外,為了保證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的真實和完整,托管人、投資管理人還要定期向受托人提供相關信息?,F行相關法規規定,托管人在每季度結束10日內向受托人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告,并在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受托人提交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告。投資管理人在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向受托人提交經托管人確認的季度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組合報告;并應當在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受托人提交經托管人確認的年度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報告。賬戶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向受托人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并應當在年度結束后30日內向受托人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
二、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構成
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是指企業年金基金對外提供的反映基金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凈資產變動情況的書面文件。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是指反映企業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應當按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分類列示。資產類項目至少應當列示下列信息:(1)貨幣資金;(2)應收證券清算款;(3)應收利息;(4)買入返售證券;(5)其他應收款;(6)債券投資;(7)基金投資;(8)股票投資;(9)其他投資;(10)其他資產。負債類項目至少應當列示下列信息:(1)應付證券清算款;(2)應付受益人待遇;(3)應付受托人管理費;(4)應付托管人管理費;(5)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6)應交稅金;(7)賣出回購證券款;(8)應付利息;(9)應付傭金;(10)其他應付款。凈資產類項目列示企業年金基金凈值。
(二)凈資產變動表
凈資產變動表,是指反映企業年金基金在一定會計期間的凈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的會計報表。凈資產變動表應當列示下列信息:(1)期初凈資產;(2)本期凈資產增加數;(3)本期凈資產減少數;(4)期末凈資產。其中,本期凈資產增加數包括:本期收入、收取企業繳費、收取職工個人繳費、個人賬戶轉入。本期收入由存款利息收入、買入返售證券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處置收益、其他收入構成。本期凈資產減少數,包括本期費用、支付受益人待遇、個人賬戶轉出。其中,本期費用由交易費用、受托人管理費用、托管人管理費用、賣出回購證券支出、其他費用構成。
(三)附注
附注是指對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中列示項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細資料,以及對未能在報表中列示其他業務和事項進行的說明。企業年金基金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和附注的格式、列示內容參見企業年金基金準則。
三、企業年金基金財務報表編制
(一)資產負債表的編制說明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期末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應根據“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交易保證金”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應收證券清算款”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證券清算款,應根據“證券清算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3)“應收利息”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各項利息,應根據“應收利息”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4)“買入返售證券”項目,反映期末已經買入但尚未到期返售證券的實際成本,應根據“買入返售證券”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5)“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除應收證券清算款、應收利息、應收紅利、應收股利以外的,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各種應收款、暫付款項等,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計算填列。
(6)“債券投資”項目,反映期末持有債券投資的公允價值,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7)“基金投資”項目,反映期末持有基金投資的公允價值,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8)“股票投資”項目,反映期末持有股票投資的公允價值,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9)“其他投資”項目,反映期末持有的除上述投資以外的資產的公允價值,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相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0)“其他資產”項目,反映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資產,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等相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應收紅利”、“應收股利”科目期末余額也填列在此項目。
(11)“應付證券清算款”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證券清算款,應根據“證券清算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2)“應付受益人待遇”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受益人待遇的款項,應根據“應付受益人待遇”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3)“應付受托人管理費”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受托人的管理費用,應根據“應付受托人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4)“應付托管人管理費”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托管人的管理費用,應根據“應付托管人管理費”科目期末余額計算填列。
(15)“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投資管理人的管理費用,應根據“應付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科目期末余額計算填列。
(16)“應交稅金”項目,反映期末應交未交的相關稅費,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賣出回購證券款”項目,反映已經賣出但尚未到期回購的證券款,應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8)“應付利息”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的各項利息,應根據“應付利息”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9)“應付傭金”項目,反映期末尚未支付券商的傭金,應根據“應付傭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0)“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除上述負債以外的其他負債,如暫收款、多收的款項等,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等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21)“企業年金基金凈值”項目,反映期末企業年金基金凈值,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及其明細科目分析填列。
(二)凈資產變動表的編制說明
(1)“期初凈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年金基金期初凈值,應根據上期末“企業年金基金”及其明細科目貸方余額分析填列。
(2)“存款利息收入”項目,反映本期存放金融機構各種存款的利息收入,應根據“存款利息收入”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3)“買入返售證券收入”項目,反映本期買入返售證券業務而實現的利息收入,應根據“買入返售證券收入”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4)“公允價值變動收益”項目,反映本期持有債券、基金、股票等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情況,應根據“公允價值變動收益”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5)“投資處置收益”項目,反映本期投資處置時實現的收益,以及投資持有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紅利,或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分析填列。
(6)“其他收入”項目,反映本期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應根據“其他收入”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7)“收取的企業繳費”項目,反映本期收到的企業繳費,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及其明細科目的余額分析填列。
(8)“收取的職工個人繳費”項目,反映本期收到的職工個人繳費,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及其明細科目的余額分析填列。
(9)“個人賬戶轉入”項目,反映本期從其他企業調入本企業職工個人賬戶轉入的金額,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轉入”科目的余額填列。
(10)“交易費用”項目,反映本期投資運營中發生的手續費、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應根據“交易費用”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11)“受托人管理費”項目,反映本期按照合同約定計提的受托人管理費用,應根據“受托人管理費”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12)“托管人管理費”項目,反映本期按照合同約定計提的托管人管理費用,應根據“托管人管理費”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13)“投資管理人管理費”項目,反映本期按照合同約定計提的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用,應根據“投資管理人管理費”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14)“賣出回購證券支出”項目,反映本期發生的賣出回購證券業務的支出,應根據“賣出回購證券款”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15)“其他費用”項目,反映本期除上述費用之外的其他各項費用,應根據“其他費用”科目期末結轉“本期收益”科目的數額填列。
(16)“支付受益人待遇”項目,反映本期支付受益人待遇的金額,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及其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個人賬戶轉出”項目,反映本期企業職工調出、離職等原因從個人賬戶轉出的金額,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戶轉出”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三)附注披露內容和要求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在附注中應當披露下列內容。
1.企業年金計劃的主要內容及重大變化。
2.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各方當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賬戶管理人、中介機構等)名稱、注冊地、組織形式、總部地址、業務性質、主要經營活動。
3.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4.遵循企業年金基金準則的聲明。
5.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6.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及差錯更正的說明。包括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內容、理由、影響數或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
7.投資種類、金額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
8.各類投資占投資總額的比例。
9.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包括貨幣資金、買入返售證券、債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投資、其他投資、賣出回購證券款、收取企業繳費、收取職工個人繳費、個人賬戶轉入、支付受益人待遇、個人賬戶轉出等。在具體編制時,可參照財務報表列報應用指南列示的“證券公司報表附注”的披露格式和要求。
10.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包括本期收入、本期費用的構成。
11.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說明等。
12.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組合情況、風險管理政策,以及可能使投資價值受到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